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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航两次拒收律师函,已提交诉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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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航两次拒收律师函,已提交诉状

  事发后,康先生就委托了江苏永孚律师事务所的许勇律师向深航讨说法。许律师告诉记者,他分别于7月6日和8月17日两次致函深航在深圳的总部,希望深航认真对待消费者的投诉,及时解决因机票超卖产生的纠纷,但深航拒绝接收律师函,两份函件均退回。此后,康先生又委托他人向消协投诉,但也未能解决。

  对于深航方面所称“康先生迟到”的说法,许律师告诉记者,他们有证据证明康先生并未迟到。“我了解到,深航在其官方网站上有机票超卖的条款,但这些条款未在销售机票时向乘客明示,事后也未向乘客告知,一般乘客也不会知道航空公司可以超卖机票。”许律师说,从另一角度来看,深航如果超卖机票未事先告知消费者,导致消费者受损,是属于违约行为。

  “我已向江宁区法院提起了对深航的诉讼,按照当事人的要求,索赔一元钱,目的就是希望引起深航的重视,改进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。”许勇律师称,昨天下午,诉状已送至江宁区法院,等待法院受理。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。